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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一份图书借阅公约
发布时间:2025-03-16 17:16:32编辑:容蝶仪来源:网易
图书借阅公约
为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,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,确保书籍资源得到合理利用,特制定以下图书借阅公约,请所有读者共同遵守:
一、借阅须知
1. 读者需凭有效证件(如学生证、身份证等)办理借阅手续,并妥善保管个人借书卡。若遗失应及时挂失补办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2.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8:30至下午5:30(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)。请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籍,避免超期罚款。
3. 每位读者每次最多可借阅三本书籍,借期为一个月。如需延长使用时间,应提前到馆续借。
二、爱护书籍
1. 借阅时请检查书籍是否完好无损,如有破损或缺页情况,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登记备案。
2. 禁止在书籍上涂画、撕毁或私自添加标记,更不得将书籍据为己有。违反者需按相关规定赔偿损失。
3. 归还书籍时,请保持其整洁干净,封面及内页不得沾染污渍或卷角。
三、文明行为
1. 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安静,不大声喧哗,手机调至静音模式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与阅读。
2. 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区,防止损坏书籍或污染环境。
3. 遵守公共道德规范,尊重他人的权益,不随意占座或干扰其他读者正常活动。
四、违规处理
1. 对于逾期未还书籍的情况,将按照每日0.5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;累计欠款达到一定金额时,可能暂停借阅资格。
2. 若发生丢失或故意损坏书籍的行为,需按照原价赔偿,并支付相应修复费用。情节严重者,将通报所在单位或学校。
3. 对于屡次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借阅权限。
五、特别提醒
1. 请珍惜公共资源,积极参与“书香校园”建设,倡导绿色阅读理念。
2. 如有特殊需求或建议,可通过意见箱或官方网站反馈给管理人员。
我们相信每一位读者都能自觉遵守以上公约,携手打造一个和谐、有序的读书空间。让我们从今天做起,从小事做起,让知识之光照亮未来!
(注:本公约适用于所有类型图书馆,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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