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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南埔山片区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有所调整

发布时间:2024-11-15 22:01:22编辑:东方眉厚来源:

导读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《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部分条款的通告...

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《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部分条款的通告。

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《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部分条款的通告

因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项目建设需要,丰泽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8日发布《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),征求意见期限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14日,并于2019年8月14日发布《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(棚户区)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的通知》。鉴于补偿基准价评估报告已经超过一年,为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,对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的补偿基准价进行重新评估,现将《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部分条款调整如下:

一、第十六条第一项,就近地段建设的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格调整为“8241元/㎡”。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,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优惠后的结算价格调整为“6203元/㎡”。

二、第十六条第三项,因安置房户型、结构等原因,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其可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的在20㎡以内(含20㎡),调整为“按6203元/㎡计算”。

三、附件1被征收各类住宅货币征收补偿单价表调整为:

四、附件3店面货币补偿单价表调整为:

五、附件4被征收各类套房、集资房、公租房货币补偿单价表调整为:

六、附件5企业厂房、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补偿单价表调整为:

七、删除第二十二条“3.被征收集资房、房改房、公租房面积不足80㎡(含80㎡)按1000元/套·月的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;超过80㎡,小于200㎡按1600元/套·月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;超过200㎡的按实际计算。”

八、由于机构改革后原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名称有所变化,对第二条、第二十七条涉及“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”的名称调整为“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”。

九、其余条款不变。

十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。被征收人有异议的,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(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)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

南埔山改造片区位于丰泽区城东组团,西北侧背靠清源山,南至324国道,北至通源街,片区总用地面积2961亩,规划定位为集生态居住、人文休闲于一体的泉州城东高品质生活社区,主要功能以居住为主导,彰显生态与人文的综合片区。

3月6日,丰泽区召开南埔山片区改造规划专题会。会上,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汇报南埔山片区改造规划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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